| 白云区在1978年设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,作为区政府管理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1996年12月改名为科学技术局,并设立了党组,现下设一室二科,设编制12人,现有人数12人,有办公用房、办公设备、通讯及交通工具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,区科技局办公条件不断改善。近几年来,白云区科技局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,获市级文明单位、区级红旗文明单位称号。 二、主要职责 区科技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、协调全区科学技术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 1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根据本区情况,研究制定科技体制改革和促进我区科技进步的政策、法规、措施和细则。 2、研究制订我区科技发展战略,确定优先发展领域,编制我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“科技兴区”战略。 3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先进技术引进、重大技术改造、重要工程建设进行前期调研、论证和评估。 4、根据我区科技、经济、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,组织对国民经济建设中影响较大,经济、社会效益较高的科技项目和综合性较强的试验、示范、推广项目,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科技力量进行攻关和开发;组织好“火炬”、“星火”计划项目的实施;协调“丰收计划”、“燎原计划”项目实施,为我区提供先进、适用、成熟的配套技术。 协助省、市科委督促、检查和管理本区承担的省、市级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。 5、管理和配置区级科技三项费、科技发展基金和自然科学事来费,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贷款,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重点中试基地的规划、论证实施及管理。 6、归口管理科技成果工作。负责全区科技成果鉴定、认定登记、申报和奖励;组织、管理科技成果、新技术的试验、示范、推广、应用和转化工作。 7、归口管理技术市场工作。审批、管理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、技术市场经营机构,培养技术市场经纪人队伍,认定登记技术合同,组织技术贸易活动;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。 8、归口管理科学技术专利工作,协调知识产权工作。 9、归口管理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。负责全区科技统计、科普宣传、科技档案、科技保密及对外科技交流工作。 10、推动区属企业、乡镇企业技术进步,建立和发展科技先导型企业;完善农村农科教统筹的培训体系,评定发展科技示范户、示范村、示范乡,配合有关部门评定农民技术职称,参与科技副乡长(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)的选派,推动农村科技进步;审批和管理民营科技机构。 |